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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中國文化大學運動與健康促進學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 獎勵辦法

中國文化大學運動與健康促進學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
獎勵辦法
第一條 為鼓勵本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,以提升其專業知能及競爭力,特訂定「運動與健康促進學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本系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。
第三條 證照:
凡運動與健康相關之三級教練、指導員、裁判證照及經本系審議通過之證照取得均可提出申請,通過審核者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300元。
第四條 同一運動項目或健康類別證照之獎勵每學年度以申請乙次為限,若申請之證照已獲校內其他相關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。入學前考取之證照不適用本辦法。
第五條 申請人應於取得證照後於每學年度申請期限內,填妥申請表及檢附證照及銀行存簿影本(證照正本備查)向助教提出申請,經本系審查老師審查通過,送系主任核定,辦理後續獎學金核發作業。
第六條 核發人數以每學年度編列之中程計畫預算為依據,採登記申請制,依申請編號順序進行審核,申請人應備齊資料,資料不齊者不予登記申請。
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
一、 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月6月5日止 (提供60人次申請)
二、繳交資料:112學年度考取之證照影本(正本備查)、申請表、身分證影本、申請人銀行帳號影本。
三、請將相關資料於期限內交至助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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